海峡之声网1月16日福州讯(记者黄伟华 卢瑨文)修改《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全省45个法院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制定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过去一年,福建省持续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台胞合法权益,落实同等待遇。
1月16日上午,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有关决定。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分别向大会报告工作。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卢金福 摄)
张广敏在报告中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时称,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其中,一揽子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等5项法规。
据了解,福建省历来重视涉台地方立法工作,是大陆各省市中涉台立法最早、最多的省份。福建曾先后出台了12部涉台专项地方性法规和1部法律性问题的决定。此外,在200多部地方性法规中有70多处关于涉台问题的规定。新修改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方便了往来的台湾同胞。
张广敏在报告中还提及,2019年将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检查《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31条”和“福建66条”等有关惠台政策情况;从事闽台农业合作的台湾同胞与福建省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落实情况;法规实施以来闽台农业技术、人才合作交流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闽台农业合作资金、用地、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对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意见。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作法院工作报告(卢金福 摄)
吴偕林在报告中表示,福建省各级法院去年积极推动涉台司法工作创新发展。加强涉台司法审判专业化、互助规范化、服务精细化、交流常态化,办结涉台案件1379件、司法互助案件4688件。研究制定司法惠台措施,积极参与“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全省45个法院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台胞陪审员、调解员参与办案637件,平潭法院完善涉台民事规定查明适用机制,更好维护台商台胞权益。成功举办第十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作检察工作报告(卢金福 摄)
霍敏在报告中介绍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时称,去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做台湾创业青年身边的法律顾问,提供个性化服务。
据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在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台湾创业园设立了涉台检察室,通过创设“融合法治讲坛”、设立台胞法律服务站、创建服务台胞微信群等方式,“线上线下”为台湾创业青年提供个性化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