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之声广播电台6月24日福州消息(记者廖一杰 黄夏蕾)“新设立台企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推动开展‘小四通’对接洽谈”“在闽高校就读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入学助学金”……6月24日下午,福建省台港澳办、发改委、教育厅联合举办政策说明会,解读福建省出台的《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政策说明会现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重要要求,福建省委近日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增进台胞民生福祉,从经济、服务、文化着手,推出42条措施,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增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出席政策说明会的福建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郑一贤表示,《实施意见》既有对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的延续深化,也有立足当前新形势新发展提出的新举措,如“推动开展“小四通”对接洽谈”“新设立台企可按大陆企业申请注册”“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所在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等。据介绍,《实施意见》突出需求导向,积极回应广大台湾同胞的呼声需求,提出福建将“推动台胞在闽使用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和便利换领大陆驾驶证”“台农取得集体经营林地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在闽高校就读台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入学助学金”等实用措施。“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让台湾同胞有更强的获得感。”郑一贤说。
政策说明会上,福建省重点办常务副主任江智光、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建南分别《实施意见》中推进“小四通”、涉及教育领域惠及台胞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福建省重点办常务副主任江智光接受记者采访
江智光表示,金门、马祖民众都迫切需要有更具保障性、更清洁、更低成本的水、电、气等资源、能源,也多次表达过通气、通桥的诉求,而福建有丰富的水、电、气资源和容量条件,有金门通水的成功经验。他透露,今年来,相关部门、地市加快推进“小四通”,前期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如建立健全了“小四通”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小四通”的初步方案等。
关于《实施意见》中教育领域惠及台胞相关政策,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建南从“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福建省高校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闽执教”三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据介绍,在现行高校录取台生政策的基础上,福建省将试行更灵活地对台招生录取方式,支持闽台高校、职业院校开展“2+2”和“1+2”“2+1”等合作模式,实行双录取双授学位。“2+2”合作模式即符合闽台合作本科高校双方招生录取标准的台湾学生在入学时进行双注册学籍,前两年在台湾高校就读,后两年在福建高校就读,符合双方毕业标准的颁发双方毕业证、学位证。